莱芜市人民检察院综合楼电梯采购招标公告
莱芜市人民检察院综合楼电梯采购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山东省莱芜市人民检察院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莱芜市鹏泉东大街68号嘉信大厦三楼
三、采购计划编号:
四、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段 |
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莱芜市人民检察院综合楼电梯采购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且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在中国境内注册、信誉好、有经营实力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所投电梯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2. 供应商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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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1月29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时;
2.地点:莱芜市鹏泉东大街68号嘉信大厦三楼;
3.方式:招标文件购买时请携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格资质证书原件(上述资料需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莱芜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东省莱芜市人民检察院 代理机构:山东嘉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永 联 系 人:马先生
地 址:莱芜市龙潭东大街19号 地 址:莱芜市鹏泉东大街68号
电 话:0634-6228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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