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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莱城区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设备、电子卷宗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2015/11/9 15:38:29点击:
一、采购人名称: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检察院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莱芜市鹏泉东大街68号嘉信大厦三楼
三、项目编号:LCX2015-050
四、采购项目具体内容:本工程为莱芜市莱城区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设备、电子卷宗设备采购。共一个包,确定一名中标人。采购内容为会议室设备1宗、电子卷宗设备1宗。具体招标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且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质量保证及保修服务体系和制度;
4. 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
5. 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地点、询价文件购买: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6日至2015年11月10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时;报名地点:莱芜市鹏泉东大街68号嘉信大厦三楼。
询价文件购买:询价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工本费100元/份;售后不退;询价文件购买时请携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格资质证书原件。(上述资料需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及地点:详见询价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莱芜市政府采购网、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634-6228188